宝利国际: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宝利国际
摘要:证券代码: 300135 证券简称: 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3日召开
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000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4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88 周德洪
2 00*****215 周秀凤
3 00*****884 陈永勤
4 00*****388 张宇定
5 00*****509 徐建娟
6 00*****235 周德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3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学良
咨询电话: 0510―86017020
传真:0510―86158880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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