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政策

(以下内容从山西证券《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描述:
  证监会10月25日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并提出五项改革举措:
  一是优化发行融资制度,按照挂牌公司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构建多元化发行机制,改进现有定向发行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新三板自律审查职能,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不同类型挂牌企业融资发展。
  二是完善市场分层,设立精选层,配套形成交易、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差异化制度体系,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增强新三板服务功能。
  三是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在精选层挂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分类监管,研究提高违法成本,切实提升挂牌公司质量。
  五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摘牌制度,推动市场出清,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进退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事件点评:
  优化发行融资制度,两种发行融资制度并行
  第一,在创新层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可以极大提升信批质量,合理化定价,迅速增加股东人数,解决流动性顽疾,极大满足优质公司高效大额的融资需求,也使得投资者更方便的参与到头部企业的投资中来。同时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小微经济的高度重视。第二,改进现有定向发行制度,提高定向发行审查效率,降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成本。
  明确新三板市场定位,分层不是目的,差异服务才是重点
  此前,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小伟企业发展服务,但受限一级市场方面,市场持续缩容,优质标的外流,定增融资遇冷以及二级市场方面,市场交投行情冷淡,市场流动性不足,做市商的加速离开等因素的共同困扰,新三板陷入泥淖,新三板市场越来越偏向于成为IPO后备军的一级市场,一些优质企业更多投身到沪深两市的IPO中,而精选层的设立,差异化的的交易、监督管理制度以及退市制度的完善,明确了新三板独立场内交易市场的地位,设置不同分层是差异化服务企业的基础,最重要的是给予了不同层次的企业不同的投融资制度安排从而更好地吸引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参与到新三板市场。
  降门槛,引入更多投资者
  当前新三板开户门槛为500万元,较高的门槛在市场发展初期起到了防范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作用,但放眼当下,高门槛的定位显得有失偏颇。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仅可以扩大投资者数量和资金量,改善市场流动性,而且可以促进价格发现进而使交易价格更加公允。截至2018年底,新三板投资者43.38万户,机构投资者5.63万户,个人投资者37.75万户,由于个人投资者大部分由董监高组成,所以新三板活跃账户较低。而相较于沪深两市的低门槛,高质量信批,新三板的投资风险和准入门槛显然要高得多。我们认为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对于提升交易效率,补足流动性,分散股权集中度,重新激活市场十分必要。预计未来市场准入门槛在50-100万之间。
  建立转板机制,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
  新三板转板上市制度的出台是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客观需要,也是打通企业成长上升通道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新三板市场在估值,融资规模,市场流动性,摘牌退市等方面与沪深交易所市场相比,仍有着不小的差距。同时部分龙头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需要,纷纷谋求IPO,其中科创板首批25家上市企业中,便有4家来自新三板。截至目前,已在科创板上市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有5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14.72%;申报科创板的挂牌公司有45家,占科创板申报企业总数的27.28%。然而目前,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要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并无差异,这在客观上造成了重复监管与信披,摘牌再上市显著增加了企业成本。相较于之前“三+H”等规则,这次的精选层达标企业直接转板显得更为直接高效。
  投资建议:新三板的重磅改革无疑将更有利于优质企业的发展,结合年中策略股票池标的,我们建议重点关注附表的124家企业。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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