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盘:再融资新规落地‚量力而行成主线

事件概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 17 日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

设置规模上限: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规定融资频率: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强调脱虚原则: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事件点评:

中期政策协调的存续期: 本次细则的修改对应了前期市场喧嚣尘上的 IPO 加速,我们认为在市场的中期维度, IPO 加速和再融资收紧会成为二级市场的主要政策协同,而协同的主要原则及对应了存量资金的“企业分散化”和“脱虚返实”。

控制融资结构的行为导向: IPO 加速和再融资收紧并不违背国家关于加强直接融资的大政策导向,而是基于二级股票市场的较强流动性和资金存量,有目的的改善企业融资方式和资金市场化流向,我们认为在中短期会间接刺激上市企业的盘活现有股债结构弹性(对应了可转债、优先股等非主流证券市场的短期繁荣),同时促使其回归资金使用的弹性考量(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作用更为突出)。

强调脱虚返实的市场预期: 整体来看,监管机构围绕“脱虚返实”所展开的政策调整已经存续一年,未来一年的主基调仍将持续。我们认为对于资金流动性的市场预期短期很难有明显提升, 所以需要自下而上的对应投资行为,具体到并购重组(跨界重组、海外并购)需要对企业内生性基础、投融资合作方(资本实力、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进行更为全面和细化的考量,成长股的大主题式投资策略已经相对很难适用。

投资建议:在主题策略投资上建议关注“次新股”估值重塑的行情(对应了存量资金投向“企业分散化”),在成长股标的选择上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优化选股: 1、再融资诉求箭在弦上,其盘活现有股债结构弹性的动力最强。 2、稳定的内生性现金流,市值管理+规模扩张的弹性空间最大。

风险提示: 1、 政策的市场性落地尚存不确定性; 2、 存量资金博弈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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