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4月28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备注:上述第一、二、三条内容中所指的住房,不含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
来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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