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阶段性“提贷并举”政策延长

据悉,吉安市住公积金中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阶段性“提贷并举”政策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享受对象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2025年3月31日前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先办提取再办贷款申请,提取时留下“存贷挂钩”所需的账户余额)。

贷款额度按照吉安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定,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执行时间

一是购房时间在2025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指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备案日期一年内办理“提贷并举”有效)。

二是在政策实施期间,如个贷率高于95%(含)时,此政策停止执行。

来源: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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