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在九江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被评价认定为地市级领军(E类)及以上人才;
(二)符合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在九江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对已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4、购买商品房的,在签订购房合同且合同登记备案后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应在房屋交易过户前申请贷款;
5、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6、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款或贷记卡,在近36个月内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未还记录的,属恶意拖欠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8、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含《九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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