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增加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即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1)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
(1)购买和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所在地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邕宁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原商贷银行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
(1)南宁公积金中心各城区(不含武鸣区)管理部网点;
(2)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揭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0号春晖花园B区一层,电话:0771-5779245,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如选择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可前往南宁公积金中心各城区(不含武鸣区)管理部办理业务。
(2)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揭中心只受理以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委托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南宁公积金中心武鸣区、横州市、四县管理部及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本通知。
(4)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详情,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71-12345、12329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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