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调整农业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流程
据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农业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办理农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前,须先到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古城路22号银宇大厦A座11楼)或农业银行南宁分行个贷中心(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楼)提出商贷提前还款申请,经农业银行审核后取得《还清商业房贷申请书》和《要素变更申请表》。
2、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还清商业房贷申请书》上批准的商贷还款日期以及相关贷款申请资料测算商转公贷款额度,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3、中心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农行商转公贷款,须接到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通知后方可发放贷款资金。
注意:南宁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南宁公积金中心武鸣区、横州市、四县管理部及铁路分中心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暂不执行。
咨询途径:
如需了解农业银行的商贷提前还款办理流程及贷款发放进度,请拨打农行服务电话0771-5854502、2912502咨询或至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现场咨询。
如需了解农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详情,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至南宁公积金中心各城区管理部、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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