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业务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据悉,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因受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在2022年6月至12月份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中心各管理部业务大厅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调整申请书》,经中心审核批准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借款人应当从2023年1月起恢复正常还款,同时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或者分次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调整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a.对于因受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需提供隔离医院出具的治疗或隔离证明;
b.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居委会、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隔离观察证明;
c.对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疫情防控工作证明;
d.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其缴存单位已办理缓缴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等证明。
来源: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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