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9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因本行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质押率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0%,根据有关监管规定,限制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苏如春先生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与本次稳定股价方案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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