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