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货预付金”处理的通知
摘要 各榨菜厂、专业合作社、贸易商、结算银行: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各榨菜厂、专业合作社、贸易商、结算银行: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重庆渝涪农副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渝涪市场”)于2016年8月5日发布了提高订货预付金等相关通知,并于2016年9月27日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去杠杆降风险的通知。渝涪市场从2016年10月31日起配合软件供应商、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强制出金处理。为此,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订货预付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客户在通知之日起尽快出金,工作日内银商系统转账时间保持不变(9:30-15:30),避免因出金不及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2016年10月31日仍未出金的客户,渝涪市场将配合软件供应商、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强制出金(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的,渝涪市场无法强制出金),强制出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渝涪市场将于2016年11月5日起关闭行情和交易系统。
三、因银行卡挂失、解绑等客户账户原因和客户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出金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客户提供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工商银行卡、本人签字的领款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账户信息、资金信息、未按时出金原因等)邮寄到渝涪市场办公室办理并完善相关领款手续,逾期未到渝涪市场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领取款项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
特此通知。
重庆渝涪农副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