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转普通股需要什么条件?
优先股转普通股需要什么条件?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
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传统意义上的优先股是不具有转普通股的功能,只是后来逐渐发展,有了一定金融创新后出现了具有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的优先股的发行出现。优先股是否具有转普通股是要视乎原来发行优先股时的发行文件中是否有说明这些优先股具有转普通股的条款在里面,若没有是不具有这种转换性质,除非公司修改原章程使得优先股具有转换性质。
一般来说若该优先股具有转换普通股的性质在里面,正常情况下在优先股的交易股价上会有一定的反映这个因素在里面。
至于要转换是否要补价差要看优先股发行文件中是怎么对转换过程中对相关转换的条款或条件是怎么样而定,要补多少很视乎相关的规定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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