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股票委托
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股票委托
1、按规定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和申报数量进行委托。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单位和申报数量。以股票为例,按规定股票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是0.01元,投资者只能按“分”进行委托,如委托价格为“厘”,则委托无效;同时,买入股票必须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委托,如买入股票委托存在不足100股的,委托也同样无效。
2、在涨跌幅限制内进行委托。对于非首日上市的股票、基金交易,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等股票的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投资者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应当在证券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委托,如某只股票前一日收盘价为10元,那么投资者应当在9元至11元之间进行委托,超过该范围的都为无效委托。
3、在中小板股票的有效竞价范围内进行委托。为防止中小板股票价格大幅波动,在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交易所还对非上市首日的中小板股票的连续竞价期间设置了3%的有效竞价范围。投资者买卖中小板股票,为了保证委托及时成交,应当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进行委托,如某只中小板股票最近成交价是10元,那么投资者应当在9.7元至10.3元之间委托,才能保证委托及时进入竞价。对于超出有效竞价范围的投资者委托,将暂存于交易主机中,只有当交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是,交易主机才会允许其参与竞价。
4、合理运用不同的委托方式。目前投资者可以在深市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方式进行交易,其中市价委托还分为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等五种。不同的委托方式具有不同交易效率和成交效果,采用限价委托,委托成交价格明确,但委托需要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能否成交;与限价申报方式相比,市价委托可以保证委托及时成交,有利于提高委托成交效率,但其成交价格无法事前预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尤其在证券价格波动剧烈时,市价委托成交价格的不确定风险较大,媒体曾报道的某权证以一厘钱价格成交的事件,就是由于投资者没有合理运用市价委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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