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3-0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股东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盈”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计划在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6,545,137股公司A股股份,占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详见《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海尔金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2,327,200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其在本次减持计划下的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为海尔金盈按照本次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以及参与转融通出借所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尔金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1,36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海尔金盈出具的《关于减持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金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前次披露《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后至今,海尔金盈进一步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4%下降至4.999999%(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前的基本持股情况

注:海尔金盈确认,截至《通知》出具之日,其在持股中金公司方面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尔金盈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如下:

注:除在本次减持计划下进行减持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尔金盈亦通过转融通出借合计11,260,000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该等通过转融通出借的公司A股股份未包含在上述减持数量和当前持股数量中。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后至今,海尔金盈进一步实施减持计划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

1、海尔金盈确认: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转融通出借部分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公告涉及数据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根据《通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海尔金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中金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大宗交易的部分为海尔金盈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详见《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海尔金盈确认,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大宗交易的部分与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转融通出借部分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尔金盈在本次减持计划下的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海尔金盈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金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年6月16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金公司

股票代码:601995.SH、03908.HK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高科技工业园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盈康一生大厦1608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参与转融通出借所持中金公司A股股份,导致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中金公司股份数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中金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41,362,800股,占中金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意向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通知,中金公司已披露《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结束后的3个月内,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6,545,137股中金公司A股股份,占不超过中金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减持计划下已减持52,327,200股所持中金公司A股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以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通知,中金公司已披露《中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中金公司股份数量为286,580,200股,占中金公司总股本的5.94%(以下简称“前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中金公司股份数量由286,580,200股减少至241,362,800股,持股比例由5.94%降低至4.99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后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转融通出借部分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持有中金公司241,362,800股A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增持中金公司股份,除本次权益变动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中金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中金公司股份没有其他变动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丽霞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6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金公司办公地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谭丽霞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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