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股东宁波隆湾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上海港湾11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宁波隆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隆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5.4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葛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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