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7月22日起 优化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相关事宜
自2024年7月22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相关事宜。
一、缴存职工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房龄超过5年的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评估报告。公积金组合贷款按商业银行要求办理。
二、缴存职工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房龄超过5年的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评估价格等要素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认。
三、缴存职工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房龄超过5年的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仍按当前政策执行,详见中心官网对应的贷款办事指南。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