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泰州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该业务适用于本市通过资金监管渠道购买二手房,卖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卖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等情形。

1、卖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卖方在交易前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买卖双方签约后买方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贷款款项到账后、二手房资金监管部门向公积金中心查询贷款余额及还款账户信息、将卖方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打至还款账户并通知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通知承办银行做还清贷款处理。

2、卖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买方在交易前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买卖双方签约后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将贷款款项打至二手房资金监管部门账户,承办银行在“带押过户”业务完成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扫描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

3、买卖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卖方在交易前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买方在交易前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双方签约后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将贷款款项打至二手房资金监管部门账户,二手房资金监管部门向公积金中心查询贷款余额及还款账户信息、将卖方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打至还款账户并通知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通知承办银行做还清贷款处理,新贷款承办银行在“带押过户”业务完成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扫描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

二、未通过资金监管渠道购买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款项一律打至卖方银行账户。

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公积金贷款
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
贷款

猜你喜欢

淮安:5月6日起 调整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
APP精选 公积金贷款 04-28
大理州: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
APP精选 贷款热点 04-28
长沙:4月19日起 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长沙:4月19日起 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APP精选 公积金贷款 04-24
合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APP精选 贷款资讯 04-23
来宾:5月1日起 提高多子女家庭缴存人贷款额度
APP精选 贷款资讯 04-23
徐州:调整贷款额度测算方式
APP精选 贷款热点 04-19

贷款知识

外汇行情 外汇汇率 人民币汇率查询 工商银行网点 信用卡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