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程序
“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向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顺位抵押权落实后,用公积金贷款直接为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业务。
“商转公”贷款的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供所需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商转公”。
2、资料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核实其住房商业贷款、个人信用、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
3、贷款办理:经审核同意贷款的,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顺位抵押:受委托银行、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第二顺位抵押)。
5、贷款发放:抵押权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按现有贷款流程审批并及时发放贷款,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来源: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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