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种办理方式
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整万元)转为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下列两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
(一)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先还后贷。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结清并解除贷款抵押,用原商业贷款抵押的住房作为商转公贷款的抵押担保。
(二)借款申请人选择以直接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借款申请人未结清原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在原贷款商业银行同意提前结清的前提下,抵押人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业务。
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