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3月1日起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自2024年3月1日起,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作如下调整:
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受理贷款额度确定: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建)房屋总房价的80%,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并结合借款人抵押物价值、偿还能力及其征信等情况综合确定。
受理贷款材料时间段区分:
(1)2024年3月1日前(不含)受理的贷款资料(含组合贷款),已申请未出款且未办理预告登记抵押(含抵押)的,若符合新政策及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2024年3月15日前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2024年3月1日(含)起受理的贷款资料(含组合贷款),执行新贷款政策。
来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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