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自2024年2月1日起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自2024年2月1日起,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使用。
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除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多孩证明材料(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合法收养文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都算多子女家庭:
(1)夫妻双方依法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现有子女的(至少含个子女未成年);
(2)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现有子女抚养义务的(且至少含一个子女未成年);
(3)因离婚或丧偶且未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现有子女抚养义务的(且至少含一个子女未成年)。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汕尾市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1+20%)=36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1+20%)=60万元 。遇到政策调整时,最高可贷额度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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