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9月22日起 提高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的标准
自2023年9月22日起,兰州市提高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如符合养育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在已公布的中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1、养育多子女家庭的认定
(一)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二)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收养的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户口簿及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养育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兰州市陇原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后,实际贷款额度根据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进行综合测算后确定。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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