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大连市所有的低收入人员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
1、贷款贴息对象:
经大连市辖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员,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难家庭中的单独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
2、贷款贴息额度:
根据所购房屋面积、贷款贴息对象类型不同,按照该笔贷款在贴息期间实际已支付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计算。单笔贷款年度贴息最高额度为8000元。
其中,借款人为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成员的,贷款贴息比例为80%;借款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难家庭中的单独保障人员的,贷款贴息比例为90%;借款人为特困供养人员的,贷款贴息比例为100%。
3、办理材料:
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办事处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提供《大连市低收入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家庭中的单独保障人员提供《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个人银行账户;
其它相关材料。
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