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贷款的具体情况

2022年6月1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向海南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上述贷款剩余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本次贷款展期情况

2023年6月16日,经海南银行贷审会会议审议通过,海南银行同意给予公司上述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3个月。本次贷款的抵押、质押及担保方式如下:1、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3、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面积为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建筑(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4、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建筑面积为128.56平方米的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4〕字第14461号)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5、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名下房产(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39号)、(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作第二顺位抵押担保;6、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26375号;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0946号)作第二顺位抵押担保;7、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贷款展期,是基于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及长远战略规划,有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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