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咸阳市对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咸阳市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来源: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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