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自7月1日起,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予支持。
首套房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一次住房公积贷款使用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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