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 淮安市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1.1倍执行
日前,淮安市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一、降低租房提取门槛 办事要件再精简
缴存人通过“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仅需录入本人工行或建行I类银行卡,不再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缴款凭证和银行支付流水等要件,实现零材料、自动批、秒到账。
按照新政策规定,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淮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12个月内无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记录并租赁住房的,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9600元、19200元,每自然年度可2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
二、动态调整贷款额度 最高可达66万
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60万元。新政策实施后,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进行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执行倍数。
淮安市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将贷款最高额度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资金流动性指标挂钩,首套首次贷款最高额度在最高基准额度1.2倍、1.1倍、0.9倍三档之间浮动,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最高基准额度1.1、1.0倍、0.8倍三档之间浮动。
5月5日起,淮安市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1.1倍执行,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1.0倍执行。也就是说,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首套首次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44万、66万,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维持不变。
三、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首次降至20%
缴存人首套首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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