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苏州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不影响个人信用。宽限期暂设定至2022年7月31日止。宽限期到期后,职工须一并归还宽限期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以到缴存所在地公积金服务柜面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缴存所在地分中心提出申请,并通过传真、EMS、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提供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告知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若缴存所在地分中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已实施静态管理的,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以通过12329服务热线记录相关信息,相应证明材料请发送至中心邮箱gjjzxsyglc@gjjzx.suzhou.gov.cn。
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或单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说明情况并补缴的,在此期间其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资格,职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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