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通过哪些途径打印《异地贷款证明》
广州缴存公积金,在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通过哪些途径打印《异地贷款证明》?
职工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以下途径:
(一)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或微信公众号的“贷款证明”功能处,可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二)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向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代办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2、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积金系统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职工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加指印);
3、其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