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借款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具有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个人信用良好记录。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①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②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③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
申请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还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配偶)户口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5、联机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件1份;
6、首付款收据原件;
7、借款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共同还款人1张;
8、借款人6分简体方章1枚;
9、借款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如有以下条件还需提供:
1、异地职工提供近期《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原件及缴存公积金12个月流水,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副高以上女职工提供盖公章的任职文件/职称证。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