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驻马店监管局开罚单 都邦财产保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23年12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驻马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因跨省承保异地车辆,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财产保险服务商,旗下主要产品涉及意外险、责任险、车险、健康保险等类别,并可提供风控管理、保险理赔、再保险、保险核保等服务。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驻金罚决字〔2023〕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驻金罚决字〔2023〕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跨省承保异地车辆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驻马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8日 |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温馨提示:针对合并传闻,中国平安回应!。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