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步骤
第一步: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卖方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第二步:提出贷款申请
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登录北京公积金APP,点击“服务”选择“贷款申请”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过北京通APP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登录北京通APP,在首页搜索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服务,进行人脸识别授权。进入后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选择“贷款申请”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或自助机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一起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2.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无需交纳评估费,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第四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五步 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可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对于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对于申请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