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育保险最高最低缴费基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0〕179号)及《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市政〔2011〕122号)等相关规定,2012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高最低缴费基数,按照2011年桂林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085元(月平均工资2840元)计算,确定我市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8520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704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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