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实行的一种强制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赔偿也能为车主和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呢?金投保险网的小编特来为你解惑。
由于交强险的强制保险性质,相对于其他商业险许多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只能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因此其保障范围要比商业险大许多。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要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
投了保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可以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3)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4)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5)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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