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分期手续费怎么算
广州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分期手续费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入账,并分摊到对应期数收取,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当期满足条件的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广州银行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可申请的自动分期期数为1-24期不等,每期手续费率为0-1.8%,该手续费率折算为对应的年化手续费率为0-24%,因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而略有差异。实际手续费率可通过客服96699进行查询,最终分期期数和手续费率以广州银行批核为准。
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自动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本金及手续费的,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或广州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通过后,持卡人剩余未还分期本金视为到期应付,且已入账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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