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银行单位协定存款业务介绍
晋中银行单位协定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晋中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约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为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计息方式:
每季末月20日计息,次日入账;协定存款销户时,对协定存款单户结息。单位协定存款的利息计算参照人民币活期存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单位协定存款办理流程:
开户:单位申请办理协定存款,应在晋中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结算账户),并与晋中银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账户中超过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存入:款项存入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所关联的结算账户中,约定的基本存款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销户:协定存款合同期满,若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应办理协定存款账户销户,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结算账户中。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前销户,如需提前销户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晋中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结清结算账户时,应先结清协定存款账户。
温馨提示:
协定存款余额发生半年以上(含半年)低于基本存款额度的,应将利息结清后,作为一般账户处理,不再享受优惠利率。
协定存款账户连续使用两年以后仍需继续使用,须与晋中银行重新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