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核准但丽娟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2024年9月6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关于但丽娟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新兵发〔2024〕7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但丽娟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中国农业银行应在但丽娟任职后10日内向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报告任职情况。
三、中国农业银行要督促但丽娟持续加强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但丽娟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任职的,本批复失效,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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