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6份,收回16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内控合规管理履职指引(2023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实施细则》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补充协议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本行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本外币同业借款合同》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袁桂军先生回避表决。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3年度国别风险评级与限额管理方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卢志强副董事长在本行董事会的表决权受到限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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