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居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的中枢地位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近5个月以来,多家银行摩拳擦掌,迅速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各项筹备工作。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此外,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兼具金融产品销售、产品发行角色,是可以为参与者同时提供账户设立、产品发行与销售、投资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和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机构,居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的中枢地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从银行的角度看,备战个人养老金唯一账户,不仅是服务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而且是抢占个人客户,增加个人存款来源和财富管理的重要内容。
编辑:于红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石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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