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委及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3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提出,建立重大改革先行试点机制。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浙江的沟通协调,优先将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赋予浙江,指导支持浙江率先探索实践。浙江加强政策配套支持,积累改革经验,探索建立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提出,强化碳达峰碳中和金融支持。引导银行将碳减排效益、碳价等指标纳入授信管理流程,研究发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支持浙江按规定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探索推进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和业务的碳减排。
。意见提出,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高水平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打造财富管理高地。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浙江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支持公募基金公司落户浙江。鼓励本地经营机构做优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发挥财富管理功能。支持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多样化财富管理体系。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武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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