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央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办法》聚焦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和误导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适当性管理缺失、不正当竞争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注重发挥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合力,与现有监管制度有效衔接,从基本原则和资质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三十四条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了金融管理、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监管职责,以及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

《办法》提出了网络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业务资质要求,明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要求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同时,《办法》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禁止通过互联网面向不特定对象营销私募类金融产品。

此外,《办法》明确了营销宣传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营销宣传内容应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全面披露金融产品的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要分区展示各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另外,明确精准营销、直播等新型营销、组合销售的基本行为规范。

《办法》还明确了金融机构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责任划分,要求金融机构作为业务主体承担对营销合作行为的管理责任,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建立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营销活动,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环节,同时要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管理,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不得违规在网站、App名称和商标中使用金融类字样。

温馨提示:瑞士央行:将调低特别利率的下限。更多银行资讯请关注金投网APP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继续阅读
金融机构

猜你喜欢

厦门银行将调整“智慧存”单位智能通知存款服务调整
APP精选 银行导读 4小时前
华夏银行个人稳盈灵通账户终止
华夏银行个人稳盈灵通账户终止
APP精选 华夏银行资讯 4小时前
5月11日温州银行系统升级期间暂停投资理财相关服务
APP精选 温州银行资讯 05-11
兴业银行部分理财产品系统功能升级与查询路径变更
APP精选 兴业银行资讯 05-10
交通银行5月15日终止双利存款(普通版/超享版)业务
交通银行5月15日终止双利存款(普通版/超享版)业务
APP精选 交通银行资讯 05-10
平安银行个人“日日生金”、“智能存款-通知存款”产品业务下线
APP精选 平安银行资讯 05-09
银行大全
银行百科
外汇行情 外汇汇率 人民币汇率查询 工商银行网点 信用卡怎么办理
期货开户
广告
黄金期货开户
广告
期货免费开户
广告
白银期货开户
广告

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