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青岛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存期有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六个档次。按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同档次执行不同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业务特色
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因利率较高,可以为存款人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
适用人群
在青岛银行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客户。
办理指南
青岛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公司客户的定期存款业务。其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同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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