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协议、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我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协议》、《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果您对修改不认可的,可向我行申请注销该业务。公示期满,若您未注销该业务或在公示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协议》、《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
我行柜台债业务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除外, 具体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的交易时间为准)。后期如有调整,我行将通过官方渠道进行通告。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1、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协议(2017021版)
2、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交易协议(2019001版/电子渠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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