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212:江泉实业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9-02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9-02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集团”)及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本”)共同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18)粤03执1396号之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上述执行裁定书所涉诉讼的前期披露情况

  大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8,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全部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2018-030、2018-031、2018-040、2018-046、2018-049、2018-053)。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收到股东大生集团通知,因大生集团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国民信托”)股票收益权转让与股份质押交易事项,大生集团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2018)粤03执1396号),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大生集团为解决向国民信托股权质押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于2018年12月26日与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出资方东方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公司68,403,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7%)股份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东方资本行使,东方资本同意在其实际控制江泉实业后,由东方资本和大生集团双方共同推进司法进程,通过司法手段全面解决国民信托与大生集团双方债务纠纷,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8-056)。

    二、上述执行裁定书的具体内容

  申请执行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华升

  深圳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国民信托与被执行人大生集团、兰华升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67903、
67904、67905号公证书及(2018)京方圆执字第0110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深圳中院于2018年7月19日以(2018)粤03执1396号执行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大生集团持有的公司65,667,070股股票(证券简称:“江泉实业”,证券代码:60021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票于2018年4月2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位查封,因深圳中院系优先债权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将上述查封股票移送深圳中院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

  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大生集团持有的公司65,667,070股股票(证券简称:“江泉实业”,证券代码:60021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内容,如果相关股份最终被司法拍卖、变卖,公司实际控制权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