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来源:南国置业
摘要: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聘任李明轩、吴疆、熊宇静、张晓冬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聘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刘红霞、吴建滨、梁伟、彭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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