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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2:江泉实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摘要: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二月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二月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2019年2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大会宣布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14:30时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9层第三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兰华升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免去陈建华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补选第九届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补选第九届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
四、现场推选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董秘宣读会议决议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免去陈建华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持有13.37%股份委托表决权股东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资本”),在2019年1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鉴于目前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大生集团”)已将13.37%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且大生集团推荐的公司监事陈建华先生已不在大生集团任职,为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东方资本提请免去陈建华先生的公司监事职务。

  该事项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补选第九届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董事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杨智刚先生、钟增国先生、李海博先生、王坤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杨智刚,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94年8月至2000年6月,在杭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0年6月至2003年5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业务部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凤起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2年08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高级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党委委员、助理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助理督导员;2016年11月至今,任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钟增国,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市场部经理助理;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任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公司二部副处长;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平安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市场部副经理;2013年11月至今,在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李海博,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2008年5月至2013年7月,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主管;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浦东新
区邦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今,任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王坤,女,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在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月至今,在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补选第九届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辞职,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有效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补选孙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孙伟东,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0年6月至1994年3月,在平度市税务局工作;1994年4至2000年2月,在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工作;2000年3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工作;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东兴证券天津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高级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

  持有13.37%股份委托表决权股东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鉴于目前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13.37%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方资本提请选举赵优乐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请于股东大会就此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赵优乐,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民建会员,硕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工作;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北京国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在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地产金融部(北京)副总经理。

  该事项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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