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电: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西山煤电
摘要: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控股公司华通水泥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控股公司华通水泥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李永清 周建 赵利新 曹胜根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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