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万马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
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山西等地方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山西、河南设立地方投资公司。新设地方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地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等。
《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山西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
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开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孙公司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充”)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简称“建行福田支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函,由独立第三方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担保”)为深圳万充提供担保,并由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投资”)为以上保函担保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通过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开具保函金额在人民币3,800万元以内,为深圳万充向建行福田支行申请开具的所有保函及因开具保函而与银行签署的担保法律文件提供反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开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
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许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刚先生个人简历:1975年出生,浙江工业大学MBA,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集团有
限公司审计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万马股份内审负责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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