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西山煤电
摘要: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7-044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44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17年9月15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王玉宝、栗兴仁、郭福忠、樊大宏、支亚毅、黄振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容和平、张宏久、李端生、曹胜根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赵利新、李永清、曹胜根、周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容和平、张宏久、李端生、曹胜根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张宏久先生、容和平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端生先生、张宏久先生、容和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届三次职代会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代表团长会议,经过认真协商讨论,一致选举郭文斌同志为职工代表董事,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
当选的6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自 2017 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董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公告2017―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分别见公告2017―047、048、049、050。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5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为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53)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54)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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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职工董事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宝先生,汉族,出生于1962年,山西忻州人。博士学历,
成绩优异的采煤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王玉宝先生于1981年参加工作。自2012年6月至2015年11月
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任本公司董事;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总经理,主持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会、党委全面工作,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自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自2016年12月至2017至9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2017年 9月起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玉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玉宝先生担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王玉宝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栗兴仁先生,汉族,出生于1964年,山西沁县人,大学学历,
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栗兴仁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自2011年2月至2016年3月
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自2016年3
月起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自201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栗兴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0股。栗兴仁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
团公司总会计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栗兴仁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福忠先生,汉族,出生于1963年,山西文水人。大学学历,
采煤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郭福忠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自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
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任本公司董事;自2012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任本公司董事;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任本公司董事;自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本公司董事;自2017年9月起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郭福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福忠先生担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公司查询,郭福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樊大宏先生,汉族,出生于1966年,山西永济人。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樊大宏先生于1990年参加工作。自2008年12月至2015年5月
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自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
部长;201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自2016年4月起任本公司
职工董事。
樊大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樊大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支亚毅先生,汉族,出生于1962年,山西闻喜人。研究生学历,
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
支亚毅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自2011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支亚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支亚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振涛先生,汉族,出生于1972年,山西平定人。大学学历,
经济师,中共党员。
黄振涛先生于1995年参加工作。自2011年11月起任本公司证
券部部长。
黄振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黄振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利新先生,汉族,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利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赵利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清先生,汉族,出生于1955年,山西静乐人。硕士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新华印刷厂财
务科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山西新闻出版局计财处副处长,山西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部经理、副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
李永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永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胜根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教授,博士生导师,工学
博士,《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执行主编,中国煤炭学会情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文献信息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985 年进入中国矿业大学学习,1992 年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工作,主要从事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等20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现任河
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胜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曹胜根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建先生,汉族,出生于1964年,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200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2002
年,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2002年 8 月至今,南开大学商学院教
授;2004年12月至今,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战略管理。
周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周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董事简历:
郭文斌先生,汉族,出生于1961年,山西榆社人,研究生,成
绩优异的采煤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
郭文斌先生于1981年参加工作。自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
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多种经营管理局局长、多种经营总公司总经理,太原西山劳动服务中心主任;自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多种经营管理局局长;自2017年7月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工会主席。郭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文斌先生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郭文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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